额~~~在拍摄合约当中,还有一种方式,基本上是属于电影系列的拍摄合约。
比如说一部电影系列第一部非常成功,票房大卖,那么主角肯定是不能够更改的,无数的电影系列更换男主角就彻底砸了,一次次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了整个好莱坞,你不是蝙蝠侠,也不是007,更不是超人,那么电影系列最好别换主角,不然好好的电影系列就会彻底搞砸了。
毕竟在这个演员还没有崛起之前,影视公司就看好这个演员,签下拍摄合约,几部电影等着你拍摄,你也别怕没有拍电影的机会,也别怕没有收入,从某方面来说,拍摄合约就是对演员今后几年事业的最大保证,片酬适当的减低一点,这也是应该的。
金昱范1500万美元的片酬,抛开5%的票房分红不算,一旦5年内没有开拍《末日之战2》,派拉蒙影业就必须支付金昱范三倍的违约金,那就是4500万美元。
当然,影视公司也不是没有冒险,万一这个演员今后扑街了,发展的越来越差,到时候因为合约的问题,还必须要跟对方合作拍戏,虽然可以安排一些小配角打发了,但现在越来越精明的演员都会提出饰演的角色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