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又去了北海岸边,追逐着海浪,那时候是海涨潮的高峰,海琉最喜欢追逐着洁白的浪花,奔跑在长长的海岸线上,陆修煜也是受了海琉的蛊惑,脱了皮鞋,拎着鞋,在大海边狂奔。
那次以后,陆修煜隔三差五就开车去公司接她,出去吃烧烤,兜风,有时候就是单纯的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看着天上的风筝,飘得很高很高,钻进了云层里,或者,漫步在熙熙攘攘的菜市场,看着那些新鲜的蔬菜,海鱼,水果,也很充实。
陆修煜也没说爱,也没说不爱。海琉更不清楚他是一家大公司的总裁,她只知道陆修煜在陆氏集团工作,具体做什么她也没问,也不想问。就这么走着也挺好的,孤独的时候,给陆修煜去个电话,“出来?老地方。”
这就是默契,两个人都知道老地方是在哪里,不管谁先来,都会耐心的等着,守候着,看着大海潮落潮涨,海鸥在天空盘旋,又俯冲在海面上,还有一艘艘小船在大海中航行。
后来的那个人,就会拎来两冷饮,或者是洗干净的水果,海琉喜欢吃草莓酱,每一次,陆修煜都会带一份来,陆修煜也不知从哪里买的,那时候都早秋了,市面上早就没有了草莓,陆修煜却能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新鲜的草莓酱,递给海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