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为之一静,半晌没有反应。有那好事的扶起同伴的身子,面罩一揭,只见那矮人自豪的大胡子都烧卷了几撮,他瞪大了眼,看看自己的同伴,又看向对他抛了一记媚眼,才放下手的女人,说:
“这么带劲的,一天来上两回,痛快!”
众人一阵哄闹,也有人送上了一大杯麦酒给那又捱了一轮火球的矮人。他也不客气,咕噜几声就灌下一整杯的麦酒。
虽然矮人的审美观与人类不同,但芬所表现出来那女王般的气质,下意识就让这群矮人感到敬畏。如今又看到这一手连珠火球术,这可不是一般魔法师施展得出来的。
迷地法爷们的画风,是给自己上了一身的辅助之后,像狂战士一样肉搏。这一点,不管是哪个种族的都一样。能够随手扔十多颗火球的,绝对是个人才。而有本事的人,走到哪都会受人敬重。所以林享受过一回的排队敬酒待遇,主角换成了芬。
偏偏这群不知底细的矮人,不知道巫妖的身体是由纯粹的权能所组成,不想醉的话,喝酒就跟喝水没两样。所以一群瞧不起短命种酒量的矮个儿大胡子,也被震撼到了。
芬能够在贵族聚会中如鱼得水,怎么可能应付不来一群没啥心机的矮人。更不用说那个喝不趴的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