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应该叫“游说”
国内一直说西方行政如何高效,行政司法如何清廉没有贪腐,其实根本不是,他们的贪腐叫“游说”
下至地方市长,上至国家议员,他们要做的是为利益集团代言,但是不能明着来,同时也不能收取贿赂好处,所以就得包装一下,变成公关公司.
公关公司的“成分”当中有媒体、有律师、有基金会、有科学组织,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替其他从事生产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与政府之间的协商通道和平台,并为利益导向,提供报告。
如某东方大国,对我们进行倾销,并对产业补贴,根据我们(潜台词是我们是非营利性组织)的科学调查和合理论证,东方某大国构成了贸易操纵,应该予以制裁和惩罚性措施。
企业和个人通过这些个公关公司,搞出(炮制)一系列“由头”需要动用一系列的社会资源,如媒体舆论,律师协会,科学协会等等,这些都得需要公关费用去撬动。
但是注意,这笔资金是公关公司和非营利组织人员的高福利工资,不会进入议员或市长的口袋,一分钱也不会。
但是通过公关公司炮制出一系列由头,让生产企业和既得利益者,与国会议员建立渠道后,提出某些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