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中软里带硬,要傻根知难而退,不必多管闲事。傻根笑道:“是啊,你的话再对也没有,你只须将噬魂玉戒指赔我,我立即拍拍屁股走路,你看可好?”史坦脸一沉,喝道:“既是如此,咱们兵刃上分高下便了。”说着提叉跃向街道正中。傻根从墙边拿起一柄扫帚,跳至街心上划了半圈喝道:“老爷行不改姓,坐不改名,大名鼎鼎‘拉史’便是。拉史不成,将他双手砍下来也是好的。大家瞧清楚了。”一言甫毕,扫帚直推。史坦知他武功厉害,心想你自己托大,用把毫无攻击力的扫帚,那可怪不得我,眼见他出手劈头劈脸直推,竟对自己藐视已极,当下不避不闪,叉尾抖起,一招“浑水叉鱼”,向他胸口直插过来。这一招虽是后发,但速度极快,后发先至,扫帚头未到,叉尖已然堪堪刺至。且叉坚而帚软,击中人体,孰重孰轻,不试可知。傻根身随叉转,扫帚下压,史坦手腕一转,短叉刺向他手臂。
众人凝神屏息,注视二人激斗。史坦手下人数虽众,但不得他的示意,谁也不敢插手相助,何况二人纵跃如风,旁人武功远远不及,便要相助,也是无从着手。
史坦铜叉虽强,但与傻根破扫帚拆了十余招,旁观街坊已知他稍落下风。史坦将一柄乌铜叉挥成的圈子越来越小,见得路人在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