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承包,按劳分配一批接一批的城里人或迫于生计压力,或为了实现人生价值,纷纷“下海”,从事个体工商业或者开公司。有了国家政策作保证,人们不再担心被割“资本主义尾巴”,也不再担心劳动所得会化为乌有。
1981年,国家明确提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随后,国务院颁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对个体经济重新定位,个体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第三次国会上通过的宪法中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权益。”
从此,个体经济的地位正式得到了认可。
个体经济,说白了就是单干,这需要单干的个体有一定的能力,主要是对市场的把握能力,还要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当然,要想先富裕起来,不能排除一些所谓的能人采取潜规则办事,这样就出现了竞争的不平等。
随心通过上世的所见听闻,特别是从知道内幕的文中了解到,那些当年先富裕起来的人,除了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可能重新返贫外,有些富甲一方,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