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谦今年十八岁,一个月前刚刚参加完高考,即将和高中时代共同组乐队的几个朋友去不同的城市读大学、分道扬镳。在分道扬镳之前,他们决定一起参加本城一家有名的LIVE HOUSE举办的夏日摇滚音乐比赛,为三年的高中岁月做一个完美的收束。
他们的“龙吟乐队”一路杀进决赛,是夺冠呼声最高的队伍之一。
谁料,却遭到了另一支队伍——“疯王乐队”的嫉妒,疯王乐队的队长廖凡买通街头混混,在他们即将进场参加决赛前,把他们堵在LIVE HOUSE附近的小巷里狠狠打了一顿,如今这满地的人断肋骨的断肋骨,断手脚的断手脚,都没办法上台了。
其实,这具身体的原主恐怕也是被混混们打死了。
要不是林梓辰恰好重生到了这具身体里,此时也不能好端端没事人一样地站着。
如今,只有他一个能上台了。
倒在他面前血泊中那少年叫余飒川,一张原本还算帅气的脸此时肿得像鬼,往旁边的垃圾桶爬了几步,吃力地抓过一把染血的吉他,塞到林谦手里:“小谦快去,快去参加决赛呀!”
他催促着林梓辰,其他倒在地上的小伙伴们也眼巴巴地看着林梓辰:“快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