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长的圆头方身,五短身材却粗壮异常。尤其是脖子,几乎跟他那硕大的头颅一边粗细。浓眉毛,厚眼皮,圆鼻子,一脸连鬓络腮的胡子。身上穿了一件金黄色的裘皮大衣,脖子上挂了条特号的金链子,十根手指上竟戴满十只金戒指。整个人看上去像个俗不可耐的暴发户。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李乐心中猜测,此人多半就是包得金。
“在下姓包。”来人不出所料的做自我介绍:“大约李先生也已知道我的名字,跟我亲近的人都喜欢叫我一声得金大哥,稍微远点的就叫我老包,你想怎么叫,自己看着办。”
李乐平静的:“看来我只好叫你老包。”
包得金呲牙一笑,露出满口大金牙,“让你见笑了,我这个人生平没别的喜好,就喜欢黄金,特意拔了满口牙,换成的这一口金牙。”说着,隔老远便伸出他的胖手。
李乐站在原地纹丝不动,连手都没亮出来,笑道:“老包先生这个爱好很独特。”
“蒙古人都喜欢黄金。”包得金走到近前,手却并未收回,直直的伸向李乐,道:“尤其是我们这些黄金家族的后代,三样东西绝离不开,黄金,酒和朋友。”他的手不动,直视李乐,道:“怎么样?给个面子交个朋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