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 玄幻小说 > 亚兰斯利达 > 章节目录 第4章 博什加村篇,
佣人和主人之间还是需要有一些尊卑制度的。

    在亚兰斯利达帝国中,最高权力的是国王,与之拥有等量权力的人是教皇。

    下级则是各大主要城镇的贵族,例如马喀尔夏的马瓦尔家族。

    再下级就是村庄和城堡的领主,他们属于第三阶级贵族。

    其次则是受分封的骑士,但是这些骑士并非所谓的圣殿骑士。

    最下级的是平民,而染柒和瑞尔这种没有父母,没有姓氏的孤儿则是下等中的下等。

    至于圣殿骑士,全帝国只有十二个人,国王和教皇各掌握六名圣殿骑士。而圣殿骑士也只听从国王和教皇的命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圣殿骑士与二等贵族的权利毫无差异。

    按照帝国的规定,三等贵族以上的仆人可以是雇佣来的,但是不应低于四等贵族家庭。

    也就是说,三等贵族的仆人应该至少是受封骑士的家属,或者旁系。

    夏尔家目前属于第二贵族阶层,按道理来说,不应该雇佣染柒这种连身份都没有的最底层平民。

    但是圣殿骑士同时也有身为骑士的准则,准则中,骑士并不算是名义上的贵族,而是有身份的平民。

    如此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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