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文先生的效率真的很快。
大概是初二下半学期开学两个月以后吧,李世文先生就拿来了一份“转让文件”,当着李焕荣的面读了一遍,然后以李焕荣监护人的身份,替李焕荣把文件给签了。
李焕荣一阵无语......这种脱裤子放屁的事儿,李世文先生做了干嘛?!
这份文件,并不是李世文先生的公司给出的正规转让文件,是李世文先生单方面给与自己儿子的补偿,自己写的一份“转让文件”。
李焕荣提出来的,仅仅是一个想法,跟原始代码都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版权转让的纠纷......而且说实话,这方面的东西,真的要牵扯到法律上的话,取证鉴定也很难。
要不然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外包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极度相似的各种游戏呢。
这份文件,是李世文先生自己写的,目的是告诉李焕荣,做事情要有足够的版权意识,哪怕是父子俩,该有的程序也不能少.......这属于孩子的教育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而所谓的转让费,也是李世文先生自己掏钱拿出来的,所以嘛,也就是一笔可以让十五岁半大孩子觉得“哇,这么多钱”程度的小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