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来月的紧张谈判。
董宣武代表大明与代表倭国的德川秀忠达成了和平协议。
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倭国正式承认大明为其宗主国,接受大明的册封。倭国幕府大将军在接受大明册封后成为倭国的合法国王,拥有合法管理倭家的权力。大明视天皇为倭国本土宗教的最高精神领袖,不针对天皇进行册封。幕府将代表倭国每年遣派使者对大明朝贡一次,朝贡礼品价值不少于白银五十万两。
(这一条是江户幕府后来主动提出的,德川秀忠想要狐假虎威,借此重新树立起德川幕府的权威。反正对大明的朝贡一直都在进行,大明皇帝赏赐的财物往往远多于朝贡礼品的价值。江户幕府正好每年可以捞上一大笔。
他可不知到董宣武一向反对大明朝廷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朝贡-赏赐行为,外国的商人常常借着朝贡之名捞取大量的好处,早有心减少国皇帝对藩属国赏赐的数量,确定其赏赐的规范。)
第二,对于江户幕府意图偷袭华夏、主动挑起琉球海战、萨摩之战等一系列事件,倭国德川幕府,正式表示道歉,并由幕府大将军主动向大明天子上请罪折子,并斋戒七七四十九日以表示诚意,江户幕府保证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