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商标权利的诉讼,不是发生在天朝,更不是苹果公司控告别人侵犯了它的“iPhne”商标权利。
恰恰相反,是苹果公司通过侵权的方式而获取了“iPhne”。
因为,在美国,iPhne的商标权是属于思科的。
乔布斯当年做梦都想从美国思科系统公司获取“iPhne”商标的使用权,却一次又一次遭到思科公司高管查尔斯·吉安卡罗的无情拒绝。
直到苹果公司最后不得不以发布iPhne产品的方式来寻求与思科公司对簿公堂,谋求通过诉讼和解的机会取得iPhne商标的事实占有。
与思科接洽获得iPhne商标事宜时,苹果规模要小于思科。
因此,思科当时负责此事的高管查尔斯·吉安卡罗知道,他在谈判中占有上风。
但是,乔布斯拥有他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
他多次通过电话与吉安卡罗洽谈获得iPhne商标事宜,但屡遭拒绝,吉安卡罗称对此没有兴趣。
但是,乔布斯没有放弃,经常每天多次通过电话与吉安卡罗联系。
乔布斯在打消耗战。
他甚至在情人节下午6时给吉安卡罗打电话,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