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韦太后自是恨不得将施延、莒世南,包括曾经党徒元得志立即处决,可这回十一娘与陶葆仪却甚有默契,虽案情已然“水落石出”,且判词已经拟定,刑决亦无争议,可因案情重大,等待贺烨这个一国之君班师回朝后鞫问人犯,再批准刑决也乃情理之中,故而只是先将两大要犯拘禁死狱,把案情公告天下以息舆情,暂不处以刑决。
陶葆仪虽与莒世南立场有异,却甚钦佩其敢作敢当的风骨,尤其心折于莒公立志为旧主及袍泽昭雪冤情,不惧舍命伏法的道义,心中暗怀些微希望,至少期待着天子能容莒世南亲眼目睹陷害怀恩王及十万义士的奸歹认罪伏法后,再从容赴死。
十一娘就更存饶幸了,一来当“死无对证”,不足以服贺烨相信江迂并未牵涉其中,故而无论施延,还是莒世南,都需要再次经过贺烨亲自审问更重要的是,她仍寄望于能够服贺烨,至少能私下宽饶莒世南不死,虽然这样的可能微乎其微,但十一娘仍然愿意尝试毕竟,虽然不能公之于众,但贺烨理当明白吐蕃与突厥间的绝裂,莒世南功不可没,且莒世南之所以坦布罪责,目的也是为了维护贺烨不受质疑,这对于平定社稷、复兴盛世,同样有极大益处。
莒世南的自我牺牲,符合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