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 其他小说 > 明末混球 > 正文 十一 嗑瓜子决策
    与此同时,隆武朝还对民法、商法进行了深刻的改革。

    民法方面,隆武新政史无前例地对国家与百姓彼此之间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比较明确的划分,将国家大义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明确地规定,国家权益不可侵犯,出卖国家权益,像中行说那样拿自己同胞的人头博取异族欢心的举动是叛国,不可饶恕。平民对国家的义务主要体现在纳税和服兵役两个方面,国家则有义务为平民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以及教育、就业机会,维护百姓的权益。义务与权益是对应的,一旦一方没能尽到义务,另一方也就没有必要尽自己的义务了。这条一出,举国瞠目结舌,这等于将国家和百姓放到一个平等的位置了,自古以来,还从来没有谁作出过这样的尝试!

    新政规定:从今以后取消一切形式的徭役,如果有兴修道路、水利、桥梁等工程必须动员大量民夫的话,官府必须向民夫提供充足的食物和较高的工钱,否则就是违法。所有大工程就近雇用民夫,雇用外地民夫必须是对方自愿,否则也是违法。这条一出,差不多可以说“天怒人怨”来形容了。不能随意征发民夫服徭役了,那些官老爷吃啥?这不是把他们往死里逼嘛!

    对于商人的地位,新政也作了重新定义,废除自太祖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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