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 其他小说 > 明末混球 >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出风头
    许弓说:“说来晦气,在回来的路上撞上了鞑子,狠狠的打了一仗,杀伤了他们不少人,我也挨了一剑,就成了这样子了。”

    这下彻底冷场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这边看了过来,看着这个血人,这才发现这一拨人不简单:他们带着几十匹健壮的战马,大车上还放着铠甲兵器,都沾满了血迹,而且多已残破,显然都是从战场上弄回来的。最具说服力的莫过于堆在大车上的那十几颗首级,那前额光光后脑勺留着长辫的古怪发型,就算他们没有见过,也能一眼认出,这就是建奴鞑子的首级!很多人都惊呼起来:

    “呀,他们真的跟建奴干过仗,看样子还杀伤了不少!”

    “瞧那首级,一大堆,少说也有十几二十颗了吧?放在战场上这些首级都够好几名千户打出狗脑子来了!”

    “他们当中还有不少人带伤的呢,是在跟建奴打的时候受的伤吧?”

    “撞上了建奴,不仅活下来了,还斩下了这么多首级,真了不得!”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一帮泥腿子居然打败了建奴?骗人的吧?我可听说有些官兵喜欢杀良冒功,把我们这些良民一杀,然后将前额的头发剃掉,束个发辫,就当成建奴的首级拿去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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